第14章驯鸟
当天晚上,刚刚就寝的杜琳被劳德从床上挖了起来,“大人,国王陛下的旨意到了,允许您回帝都述职呢,还御赐了铠甲给您!”杜琳听了只想骂脏话,她两辈子加起来都和铠甲杠上了,现在国王正是显示对英雄重视的时候,御赐的铠甲必然是某个国王的遗物,而且肯定是某个武力值超高的国王最喜欢,最有纪念意义的遗物。
国王御赐铠甲给她,她再不喜欢也得穿,而且回帝都这一路都得穿,不穿就是拆国王的台,她的投名状就白送了,所以只能穿,所以她忍不住想骂脏话。
捡个死人的旧衣服就算了,可有数的那几个武力值超高的英雄类型的国王,他们喜欢的铠甲统共也就那么几套出名的,她可以肯定每一套都比达克家族的祖先留下的那一套还巨大,国王的遗物她不能乱改,铠甲不是让人穿的,主要是展示一下国王的态度,所以么,她又得被包装成一个铁罐头,而且这次还是个特大号的。
在别人面前丢脸也就算了,可是要在前世的仇人面前丢脸,想想心里就郁闷,不过她毕竟不再是小女孩了,郁闷的情绪可以有,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状态。而且马上进入帝都,需要操心的事情一大堆呢。
杜琳深知,国王让她回帝都就是一场炒作,她暂时还想靠在国王这颗大树上,所以务必要扮演好一个好马仔,那么怎么能炒作的更像样,看的就是她的本事了。
国王选择树立她做这个英雄,首先从身份上来说,她是一个骑士,算是贵族的一员,可以获得贵族的认同感,同时平民对她也不会感觉遥远,平民如果从军工挣爵位的话,骑士就是第一步。
那么,她的外在形象上,本色出演一个没什么架子,有修养却不坐坐同时身上带着那么点乡土淳朴气息的小人物就是最合国王心思的。
在态度上,积极向上搞宣传最是稳妥,属于不好不坏,一个能把国王心思猜透的人固然能得到一时好处,可有前世记忆的她清楚,这个国王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温和,等他回过味来的时候,能猜透他心思的那个就要倒大霉了。
剩下的就是她自己的特色了,光在国王那里有个比较好的印象还不够,她在这趟行程中还要夹带私货,好好的宣传一下自己的话,那么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记忆点必不可少。
这个记忆点,思来想去她决定使用鸵鸟。
鸵鸟村别的特产没有,可鸵鸟却是特别多,而且世世代代训练下来,已经有了一套驯化方法,每个外出放牧的鸵鸟群都会训练出一队驯鸟,这些“鸵鸟中的战斗鸟”被用来抵御荒原上的野兽和小股兽人。
安抚下劳德激动的情绪,杜琳冷静吩咐道:“你明天去农场挑选三十只最好的驯鸟,然后带到西侧塔楼去,我要处理一下,还有再挑选五个一直放牧的民兵做护卫,把一切安排妥当,明天中午我就出发去帝都。”
劳德一下子愣住,“大人,这也太急了,且不说御赐的盔甲还没到,就是到了也要准备长途旅行的物资和车马,最早也要后天出发呀。而且只带那么少的人,外面可到处都是亡灵,大人的安全怎么保证。还有,大裂谷的常务我也得提前安排一下,这时间安排不过来呀……”
伸手打住劳德的话,她斩钉截铁道:“你留在领地统管领地事务,只需要派大金小金中的一个跟我一起走就行。车马不必准备,物资按急行军标准准备五天的量,人手只挑选能指挥驯鸟又有经验的牧人。”
劳德还想再劝说几句,可看杜琳坚定的神色终还是没说出口,小姐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这是好事,而且就算准备充足也强不了多少,这么轻车简从的不引人注目,未必就不是好事。
劝慰完自己,劳德告退离开,出来后轻轻把门关上。如果大人明天就要出发的话,这些事情都要安排妥当,不能出一丝差错才行。
看着劳德把门关上,杜琳叹了一口气,有些事情总归是不能说明的,比如有人要在路上刺杀她好消灭证据。如果像个小贵族一样又是车又是马,浩浩荡荡的出行,她只怕难以活着到达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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