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后阮衿和李隅就更加亲密,血肉的交融好像拧一股绳子,那种奇妙的感觉将他们二者变得更像家人。
阮衿只知道李隅的母亲很早就过世,而那个一言难尽的父亲也不怎么常见面,也应该根本就不在本地常住。
他偶尔会讲起他的母亲,但对父亲却从来绝口不提,就如同生命里从没有过这个人存在一样。
在那次之后李隅经常来他家,好像对他这个破屋子比较情有独钟,反而很少回自己公寓住了。晚上那些吵闹的声音,他好像也不觉得烦,新床虽然结实,但屋子就那么大,故而尺寸依旧那么小,李隅将就着,逐渐也习惯了。
不过阮衿发现他做那种事时候从不乐意把裤子给脱全了,起身喝水都要不厌其烦地再重新提上,阮衿原先只当那是他的习惯,后来才发现李隅大腿外侧上还有条细长又陈旧的疤,稍稍凹陷下去一些,能看出来是手术后缝针留下的。
那颜色因为时间流逝的缘故早已褪成极淡的银白,几乎和肤色一致了,若不是忽然被晃到眼睛了发现那里有道疤,平常其实并不会察觉他腿上有这个东西。
看到的时候阮衿就问了,“你这儿是怎么弄的呢?十多公分长呢。”
“小时候骨折了。”
阮衿震惊地问:“出车祸还是……”
“不是。”李隅笑着弹烟灰,又把裤子提上了,遮盖住了被阮衿看着的疤,“从二楼窗台上掉下来摔的,本来因为会留疤所以不打算做手术,但牵引了做了十五天,骨头长势不行,还是开刀了。”
阮衿忍不住感叹,“你从小就好在意自己的形象啊,但你不知道已经很完美了吗?”
李隅指自己笑,“觉得我完美?”
阮衿摊手:“无所不能。”
“那说明我的目的达成了。”
“但是我想看你软弱点儿。”阮衿托着腮说,“或者再稍微依靠别人一点。”
“你还想看什么。”李隅拿被子把自己整个身体都蒙住,拿后背对着阮衿,“疤都已经给你看了。”
好像不慎让阮衿看到了腿上的疤,他的脸就跟全都丢光了一样。
“那这儿……”阮衿就探手去摸他头发里上次右侧后脑勺上留下的疤,细细摸着,“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这么讨厌留疤。”
“头发可以遮住,看不见就还好。”
、
看来真是个外貌协会的。
李隅讨厌伤口,讨厌疤痕,倒不是因为疼,疼是可以忍受的,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怕被人看到。
毕竟他这人做什么事除了追求一个顺心乐意之外,更多的,那就是做了就要追求尽善尽美。
阮衿想,是不是富人家小孩的家教一直都是这样?会近乎苛刻地来鞭策自己。
之前阮衿有观察到他和别人打球的时候,每一次都要赢,且要赢得姿态漂亮。那些嚣张和锐气,太不留情面,也还不打算藏锋,很容易给他的对手带来浓郁的挫败感。
当然这种行径也会招来周白^和闻川的齐声吐槽。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周白^一个人在生气,他扯下脖子上挂着擦汗的毛巾,又不敢去揍李隅,只能狂抽树干,一边抽还一边有节奏地咬牙切齿怒吼:“你就――不能――让一次我们吗?!放点水会死?逼王整天就知道自己一个人耍帅!自私!做作!惺惺作态!呕呕呕!”
而闻川多半是在附和:“就是就是。”
“自私”“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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