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琳●○
她坐在窗边,望着夜色侵入这条林荫路。她的头斜靠在窗帘上,于是她的鼻孔里面就有了带灰尘的印花棉布的气息。她累了。
来往的行人很少。从最后一间屋子出来的那个男子,在回家的路上经过这里,她听见他的脚步声在水泥人行道上一路响着,后来又嘎吱嘎吱地踩在那些红色新房屋前的煤渣路上。从前那里是一块田,每天晚上他们常跟其他家的孩子们一起做游戏。后来有个从贝尔法斯特来的人买下了这片田,在上面盖了些房屋——并不像他们那种棕色的小房屋,而是有闪亮屋顶的砖屋。这条林荫路上的孩子们喜欢在那块田里一起游戏——有德凡家的、瓦特家的、都恩家的,还有瘸腿的小吉奥、她及她的兄弟姐妹,不过,欧奈斯特从来都不玩:他太老气了。她的父亲常常拿一根木棍子把他们从田里赶回家去,但是通常小吉奥总是负责把风,一见到她父亲来了就大声通报。纵然如此,他们显然都玩得很快乐。她父亲那时候并不太坏,何况她母亲还在人世,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和她的兄弟姐妹如今都长大成人了,她的母亲也已过世。蒂吉·都恩死了,而瓦特家回英国去了。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她也要像其他人那样离开家到远方去。
家!她环顾室内,再看一次那些熟悉的东西,多年来,她每星期都要掸一次灰尘。她心里想,这些灰尘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她也许再也见不到这些熟悉的东西了,也从来没想到跟它们分开。可是呢,在所有这些岁月里,她始终都没弄清楚那位神父的名字,他那张发黄的相片就悬挂在墙上破旧小风琴的上面,旁边是献给福哉马格利特·玛丽亚·阿拉柯克的褪了色的许愿文。他本来是她父亲求学时代的一个朋友,她父亲每次把这张照片指给来客看时,总要轻轻地带上一句:“他现在住在墨尔本。”
她已经同意出走,离开她的家。那样做对吗?她尽量从每个方面去权衡这个问题。她在家里食宿无忧,身边也有那些她所认识的人。当然了,她也必须在家里以及在店里辛勤工作。如果店里面的人发现她跟一个男人私奔了,他们会怎么讲她呢?说不定说她是个傻子,并且以人事广告征来的人抵她的缺。戴文小姐会很高兴,她一向都比她稍占优势,特别是有人在旁边听的时候。
“希尔小姐,你难道不明白这些女士都在等着吗?”
“希尔小姐,请你打起精神来。”
离开这家百货店她是不会掉眼泪的。
然而,到了她的新家,到了那个遥远陌生的地方,那情形就大不一样了。那时候她——爱薇琳就会结婚了,人家就会敬重她了。她受到的待遇,不会像她母亲所受到的那样。尽管她现在过了十九岁,但她依旧自觉是活在她父亲凶暴行为的威胁下。她心里明白,她的心悸就是这样来的。在他们不断长大的时候,他从来就没袒护过她,但总是袒护哈瑞和欧奈斯特,因为她是个女孩。但是后来,他竟然开始威胁她,说什么要不是由于她已故母亲的缘故,早就开始对付她了。如今可没有谁来保护她了,欧奈斯特死了,而哈瑞在从事教会装潢的行业,几乎总在外面跑。此外,每个星期六晚上一定有为钱而起的口角,这也开始令她觉得实在吃不消。她一向把她所有的薪资——一共七先令一一交出去,哈瑞也一定把他能拿出来的送上,但要从她父亲身上拿出钱来,可就难了。他说她总是浪费钱,没头脑,说他不愿意把他辛苦赚来的钱交给她让她扔在大街上。他还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因为他星期六晚上脾气总是很坏。末了他会把钱交给她,并且问她想不想买菜来做一顿星期日大餐。于是她就必须尽快地跑出去,上市场采买,手上紧紧握着她那只黑皮包,一路从人群里挤过去,到很晚的时候才抱着重重的菜回家。为了把家人聚在一块儿,为了看着那两个交给他照顾的小孩子按时上学、按时进食,她的日子过得很辛苦。可是眼看她就要摆脱了,她反而觉得这未必就是一种不值得留恋的生活。
她就要跟法兰克去开拓另一种生活。法兰克人很和气,有男子气概,心胸宽广。她就要跟他乘坐夜班轮船出走,做他的妻子,跟他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生活,因为他已经在那里建了一个家,就等她了。她初次见到他的情形清晰如昨;他那时候下榻在一座她常去拜访的大路边的房子里。事情仿佛才发生在几个星期以前,他当时站在大门口,帽子的遮檐转在了他脑袋后面,而他的头发就垂拂在古铜色的脸上,然后他们就认识彼此了。他每个黄昏总是到百货店外面来接她,送她回家。他带她去看《波西米亚少女》,她跟他一起坐在戏院里,一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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