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浪子
●○阴暗暖和的八月黄昏,已经降临在这座城市,而一股温热的气流漫过街道,使人想起夏日。大街上的店家都由于星期日休息而关上了百叶窗,唯见穿红戴绿的人群熙来攘往,高挂在杆顶上的路灯像照亮了的珍珠,照在下面生命外形的纹理上,而这东西始终在改变形状和色调,将一种单一、无止休的嗡嗡声,送上暖和阴暗的夜空。
有两个青年走下鲁特兰广场所在的小山丘。一个快要结束一番冗长的独白,另一个走在人行道边上,由于他同伴的粗鲁举动而不得不踩到路上去,同时一脸洗耳恭听的样子。他长得矮小健壮,一顶驾游艇用的小帽被推向他脑后,他听时脸上不时绽开种种表情涟漪,分别从鼻子、眼睛跟嘴巴那里漾出来。一股又一股夹着喘息的轻快笑声从他那副颤动着的身子发出来。他的那双眼睛因为孩子气的喜悦而闪闪发光,随时都会瞟向他同伴的脸。有一两次他像斗牛士那样,把轻质雨衣从一个肩膀甩到另一个肩膀。他的裤子,他的白色胶鞋,以及那件由他随意披在肩上的雨衣,都显示出青春的气息。可惜他的腰部已经发福,他的头发稀少而灰白,至于他那张脸,表情消失后就布满了岁月的痕迹。
当他确信对方把故事讲完了后,就哑着喉咙笑了足足半分钟,然后说:
“哎呀!……那实在太棒了!”
他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于是他试图加点幽默性的话来加强肯定:
“那实在是棒得不得了!若是让我说,那就叫棒得无与伦比!”
说了这话,他就变得严肃沉默。由于整个下午尽在多赛特街一家酒馆里聊天儿,他感到口干舌燥。大家几乎都认为利内翰是个吸血鬼,可是尽管有此恶名,但他八面玲珑又能说善道,所以那伙朋友也就始终拿不出一套默契的法子来对付他。他敢单刀赴会,到一家酒店去见他们大伙。起先他很识趣,逗留在那伙人旁边,一直等待机会上场。他是个好卖弄的家伙,肚子里总存着一大堆典故、民谣小调和谜语。别人不管怎样对他揶揄狎侮,他都满不在乎。维持生计是件不容易的事,他怎么办到的谁也不知道,但是人家总隐隐约约拿他的名字跟赛马情报连在一起。
“科利,你在哪里把她勾搭上的?”他问。
科利用舌尖沿上唇迅速舔了一圈。
“伙计,有天晚上,”他说,“我在戴姆街上走着,在水屋大钟下面瞧见一个漂亮的妞,上前去跟她说了晚安,就这么回事。于是我们在运河旁边走了一圈,她告诉我她在巴格特街一家人那里做帮佣。我用手挽着她,在那天晚上就吃了她不少豆腐。第二个星期天,伙计,我跟她约会。我们去到唐尼布鲁克,我带她到那里的一处野地。她告诉我,她以前和一个奶酪商人谈了很长时间恋爱……伙计,那才好。她每天晚上都带香烟给我,还付来回的电车票钱。有天晚上,她带给我两支上好的雪茄烟,哦,真正的一流货色,你知道,就是那个老家伙吸的……伙计,我怕她怀孕。但是她总能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也许她以为你会娶她呢。”利内翰说。
“我告诉她我失业了,”科利说,“我说我原来在一家大公司做事。她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实在不便告诉她。她倒以为我是个有身份的人,你懂吧。”
利内翰又发出哑笑。
“在我听说过的好事里,”他说,“这确确实实是最棒的了。”
这句恭维话对科利果然生效,他摆起粗壮的身子,挤得他的朋友马上轻快地横跨了几步,从人行道踏上马路再跳回来。科利是警察局局长的儿子,所以体格与走路的姿态都像他老子。他走路时两手在两侧,挺直身子,把脑袋左摇右晃着。他的头很大,圆滚滚、油腻腻的,春夏秋冬都在冒汗;而他那顶大圆帽歪戴着,就像一个灯泡上长出了另外一个灯泡。他的目光总是直瞪着正前方,就像在阅兵,要是他在街上遇到想要打量的什么人,就要把屁股和整个身子一块儿扭过来。现在他是无所事事,只要有什么工作缺人手,就一定有朋友给他捎信。常常有人见到他跟那些便衣警察聊天儿,热络得很呢。什么事情的内幕他都知道,他也喜欢论断是非。可他一说话,别人就没有插嘴的余地了。他说的大都是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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