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几个同事打秋风习惯了,平时他们吃的外卖又油又咸,口味极重。
现在几人口里味同嚼蜡,心思全在陆驰的桌前饭菜里。
“来给我试一块。”何笔毫不客气一块子下去,大块头的红烧肉被叉去四分之一,又一双筷子伸过来时,易缘急了,回头看陆驰一脸淡定,好像习以为常,并不在意。
可易缘在意,陆驰不吃这些肉就都是他的!
(易缘,现在就觉得陆驰的是自己的,是不是想太多了?)
易缘张口就叫,对着蹭肉的汪汪大叫几声,典型的护食狗样。
“哟吼,有了护家狗就是不一样啊!蹭块肉都被凶。”舒叶笑呵呵的打趣。
陆驰端着饭盒笑了笑,空出只碗给易缘夹了两块牛尾骨放在地上,挖了两勺米饭浇上牛尾骨汤,又用拿着筷子的手背蹭了蹭易缘的耳朵,“乖!美食就是用来分享的,反正量大,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陆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但他直觉这条狗能听懂。
杨林一边赞叹着肉的美味,一边冲易缘说:“乖狗子,你饿了我给你去申请警犬专用粮和肉罐头。别跟咱们这些没吃过美食的穷比抢肉啊!”
这四人是分在一组轮班,关系近,可以毫无顾忌的交换着食物。
还好别的组没这么熟络,不然易缘怀疑他连口汤都喝不到。
“我才不吃狗粮,我也要吃肉!”易缘呜呜的叫着,眼睛直盯红烧肉碗。
算了,牛尾骨,他也喜欢。
尽管有些生气,但是饲养员都发话了,难道还能从别人嘴里把肉抢回来不成?
易缘咬着炖的香醇入味的牛尾骨叭嗝儿脆跟个以往吃饼干一样,肉与骨头悉数吞入腹中,自己也纳闷怎么牙口变这么好了?
大块的红烧肉在碗里是被切成四小块的,其他三人不客气的夹走一块。
剩下最后一块,陆驰斯斯文文夹起来,放到嘴边。
余光瞥到易缘摇着尾巴,前腿站着坐在后腿上,双眼亮晶晶发光似的盯着他,垂涎欲滴。
陆驰莫名觉得如果这块肉被自己吃掉的话,狗子就会毫不犹豫的咬上他的嘴。犹豫了几秒,夹着红烧肉的筷子递在易缘嘴边,“给你吃吧!”
易缘从不矜持,立即张开大嘴就接住,唔~肉质肥而不腻软烂入口即化,汤汁浓郁肉香与卤水完美结合,口味咸淡适中,这味道也太好了吧!
就说他以前吃过的五星级酒店酒席都没这个香入味儿。
吃饱喝足,陆驰几人与其他同事交接了一下工作,准备换衣回家休息。
易缘在几人交谈中了解到,他们一般早八晚六,周末轮班,其他有任何事都得听上级命令无条件加班,比如昨天的迷狗杀狗事件。
加班不仅没有加班费,还得自备伙食,想想还挺辛苦的。
每个月就加几百块的生活补贴,加上国家发点固定工资,养自己还成,要是养对象,估计就有点困难吧!
易缘操心的看了眼陆驰,心说还不知道他家里条件怎么样。
算了狗不嫌主贫,是穷是富都放一边,先跟这位救命恩人走吧!
几人齐齐出走出警局,杨林低头看向寸步不离跟着陆驰走的狗子,问:“这条狗你打算先养着?”
陆驰低头看了眼狗,满眼宠溺喜爱,微笑着说:“它温顺又懂事,没人来领我就先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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