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美人称第一的,当属丞相之女丁秀。
据说这位丁秀生来肤雪唇朱,绝色殊艳,最宜华服。
来朝的使臣都曾因惊鸿一瞥,言丁氏女耀耀之采,是天降华运于大昭。
盛世当有明珠,而丁氏女,就是那颗明珠。
盛世的美人无疑更是引人注目,她之美貌,甚至于因使臣之言,而载入大昭史册。
大昭江山志上记载她的那寥寥几笔,都因为她美,且尊贵无比。
但这位丁秀却是个睥睨倨傲的性子。
“我的姨母是皇后,父亲是丞相,舅舅是御史大夫,表哥是太子殿下。”
她染着寇丹的指甲轻轻敲在玉盏上,轻蔑地冷笑,睥睨了堂上人一眼:“区区奉常之子,凭你也想高攀我?”
周遭的下人们噤若寒蝉,丁费思把那个藕荷色的荷包扔在地上,“我生来最厌恶粉色,赶紧将这脏东西拿走。”
那清秀的小公子被说得脸都臊红。
在那小公子羞愤难当走了之后。
丁费思还磨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嘲讽道:“旁人形容我,从来都是用牡丹,藕粉色这种最小家子气的颜色也敢送来,真是不懂眼色,送给楚三秀还差不多。”
楚家三秀是丁费思的死对头,素来与她不和。两人一个大家闺秀,人缘好得出奇,出身却平平,一个是眼高于顶的长安第一美人,人缘不好但会装腔作势,性情相反,从来都是不容水火。
下人们赶紧捧道:“您说得对,您出身高贵,要说这大昭,也就唯有太子殿下配得上您了,奉常公子自然不够格。”
丁费思微微抬眸,美眸斜斜一睨说话的下人,却只是冷冷停留片刻,什么情绪也没有,顷刻又转开。
下人登时冷汗就要从额头上滴下来。
这是她又说错话了?
所幸丁费思没多说什么,起身走出宫殿。
她被皇后姨母召进宫里相陪,如今已有十数日了,姨母在宫中闲来无事,办了个劳什子鱼桃宴,让年轻的贵女公子们相看,才有了刚刚那个孟浪的奉常公子闯进来自以为深情表白的一幕。
参加宴会,好好在前边的宫殿待着便是,偏偏是不怕死,也没脑子,私闯内宫都做得出来。
这种蠢货,她如何会看得上眼。
而这个鱼桃宴,皇后恐怕也存了给太子表哥找侧妃的心思罢。
丁费思立在玉白栏杆前,表情或讥或讽地一笑。
反正,正妃无论如何都会是她。
侧妃是谁,她并不在乎,故而她也不想参与。
婢女取来美人榻与凉扇瓜果。
御湖湖畔,丁费思斜倚着美人榻,不经意间抬眸,遥遥看见在练武台上有人在舞剑。
她漫不经心地一点:“那是何人?”
婢女连忙道:“那是廷尉之子。”
丁费思撑着额头:“廷尉之子麽。”
婢女低声提醒道:“长秀,那不过一介庶出,胡妓之子罢了,身份低贱,与您云泥之别,空有一副皮相而已。连名亦是贱名,不堪入耳。还是别污了您的耳朵。”
丁费思漫不经心移开视线。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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