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渊脑袋有点疼。
一半是喜得,另一半是吓得。
喜的是福宝这小子眼光真好,不愁自己以后没钱赚了。吓得是这先皇的尿壶不得值一条人命?要不也得是后半生只能在牢里悟人生了。
冯渊开始后悔,没准这尿壶等了三两年再卖出去,也许真能值个好价钱呢。再者,放在家里也能当个辟邪的物件啊。
冯渊叹气,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唉……
仿佛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
就比如花了一千两银子买了一个珐琅彩,刚买回来,就有人说是假的,转手再卖出去,过了几天才发现又被人用一万两的高价买去了。
甜头都被别人吃了。
冯渊只能起身,去衙门里说说情,看看能不能让伍花肉把福宝放出来。
早些年,伍花肉还没娶妻的时候,就对冯渊有意思。
但是冯渊是个有节操的男人,他喜欢有腹肌的帅哥。伍花肉虽然长得壮实也很帅,但却没有腹肌。不过那伍花肉还算是个有良心的,也没强他,于是也就这样作罢了。
冯渊正想着,能不能以过去的情分求求他。
刚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鞋子,就听见门外有人朝里喊,“有人在家吗?伍县令让我传个话儿。”
冯渊踩着鞋子“蹬蹬瞪”就迎了出去。
来的是一个衙役,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说是“伍县令要我给你的,另外告诉您,您家的福宝被我们县令给扣了。”
冯渊点头,又问,“伍县令没再没说什么?”
衙役摇摇脑袋,“没说,就交代我这些。”说完,转身又告了辞,回去复命了。
肚子里的东西都交代出来了,冯渊觉得脑子有点晕晕的。倚着大门站定,撕开伍花肉托人带来的信封。
里面是一个很精致的红色笺子。
冯渊把它拿了出来,打开。
上面写着一行小楷,很工整的小楷,极其青隽的字。
“色不迷人人自迷,
情人眼里出西施。
有缘千里来相会,
三笑徒然当一痴。”
虽然好看,但是,一看就不是伍花肉的字迹!
伍花肉最喜临摹王羲之狂野奔放的字帖,久而久之连办理案子的时候也提起笔来刷刷刷的,帅气的在白色宣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上几行字。
乍一看,很有神韵!
然而看起来很帅,但是没有人能看得懂。最重要的是写完,等那阵新鲜劲过了,连伍花肉他自己也看不懂写的啥了。
于是伍花肉下定决心,又蹲在家里认真学习正楷的书法,无奈写出来的字却还是像狗爬过的一样。
冯渊看着,撇撇嘴,有些不满,他冯渊哪里不美了!就算不是情人,那眼睛里也是西施。
又往下瞄了几眼,见上面写着“竹云苑戌时不见不散,想你的小肉肉。”看到署名,冯渊只觉得一阵阴风从脑后吹过,打了个冷战,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噫,这伍花肉,还真够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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