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路过巷子时,姜俞特地留意了那扇铁门所在的地方。
没有人,连带自己那件衣服也不见了。
他并不是在乎一件衣服,只是一贯好奇心使然,想弄明白昨晚没看清楚的究竟。只不过既然人已经不在了,就只当做了一件好事,于人于己都不亏。
姜俞直接穿过巷子往停车处走去,开车去了医院。
姜俞今年二十八岁,是名医生,也是医院里能够上手术台的医生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人长得好看,面部轮廓冷峻,第一面会给人不易亲近的印象,其实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这个人有说有笑,不仅对下面的人照顾,对上级领导领导也尊敬,很是受大家喜欢。
大学学的是临床医学,毕业就进了这所医院,从实习生混到现在的外科医生,已经有五年了。这五年姜俞的感情状态没漏一滴水,连绯闻对象都没听说一个。
有些爱关注他的小女生时常八卦他的感情生活,既然结婚了手上就不该是光溜溜的,如果还是单身,到了这个年纪也该有一个了,如此这般已成为私下热谈,可到底如何却是无从得知。
在医院食堂吃过午饭,姜俞去专门的休息室小睡了一个钟头,庆幸的是今天人少,也没有手术,下午忙完前来门诊的病人后,给护士打了招呼,就换好衣服准备回家。
走到半路看见一家心念了很久的老字号蹄花汤居然开了门,又下车打包了一份。
再次路过小巷子,姜俞下意识往旁边看去,依旧空荡荡的他一个人,和平常没什么差别。
这条路虽然荒无人烟,但正是通风巷口,饶是再不聪明的小乞丐也不会挑这个地方长住,昨晚能出现一个,大概是个巧合。
姜俞这样想着,没有注意到巷尾的转角处坐着一个人,于是被一条伸出来的腿绊了一下,差点把手里提着的蹄花汤洒出来。
"操!"姜俞心里暗骂一声。
他稳住身子,抬头去看使绊子的人。
罪魁祸首背靠在掉了白漆的墙上,一条腿弯曲,另一条直直地伸着,身上穿了一件已经污泥不堪的白色衬衣,手腕处挂着前一天他送出去的风衣,依旧是光着脚丫,唯一不同的,就是换了个地方换了个姿势,清醒而无神地盯着他。
凭借着自己的衣服认出了他,是昨天那个乞丐。
这才看清楚这人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痕迹,不少受伤的地方已经高高红肿起,看不清本来的面貌,衬衫上也沾了不少干涸和新鲜的血迹,一看就是和人打架,然后被人打得很惨。
看着他盯住自己的眼神,姜俞不确定这是什么意思,要还衣服吗?
还未等他问出口,对面坐在地上的人就单手撑着墙艰难地站起来,因为长时间没有进水而导致嘴皮干燥脱皮,合动着嘴唇缓慢地说,声音低而沉:"还你。"
哼!这小乞丐骨头还挺傲。
姜俞心想。
不过他怎么知道自己没认错人?衣服被人抢去也没什么不可能。
姜俞既没有点头也没否认,刚想说"你还我做什么",就被一个东西狠狠地砸进胸前,还来不及反应,这个东西就顺着他滑下去,看清是什么后,他连忙扶住,带着对方踉跄了几步才稳住阵脚。
妈的,这小子居然晕倒在他怀里。
姜俞一只手揽着他,一手扶额,心想自己这是什么运气。
突然觉得不对劲,猛然看着自己两只空捞捞的手!蹄花汤呢?!
转头一看,汤已经倒了一地,空气中还弥漫着浓郁的肉香味。
姜俞低头看着埋在他胸口昏迷不醒的人,望天长叹,妈的,到底是什么运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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