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与主人一起去狩猎。
对不再需要隐藏实力的我而言,森林里的魔兽根本不是对手。
每晚的狩猎让我早就适应了尸鬼的体能。我有柴刀与利爪,又有高过尸肉人的体能,再加上主人的后援,可谓所向无敌。
我横扫过去曾经那般恐惧的成群夜狼,大嚼它们的肉。
虽然是生肉,但生前记忆中不曾尝过的甜美热度滑入喉咙,在体内化为烈火。
以前夜半狩猎不便弄脏衣服,所以都是脱了衣服进行,也必须极力小心不让血弄脏身体;但现在都无所谓了。
见我浑身血污地大嚼死尸,主人佩服地低声说了:
「真想不到,才三个月就能变异为尸鬼……这是何等天赋啊。而且,竟然还能……隐藏到现在。」
「前任花了几个月才变成尸鬼?」
「十个月。但是,那样绝不算慢,是你——太快了。虽说个体之间必然有差异……看来贵族血统就是有差。」
的确,我生前是治理一个小地方的贵族家庭的儿子。
但是我家并不像故事中的贵族那么富裕,家谱中也没人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只有财产比一般人多一点,所以设法为身患绝症的我做了维生处置,这点我很感谢他们;但我在世时,并不觉得贵族的血统有多特别。
我一边用尖锐利齿啃着黏有肉屑的夜狼骨头,一边瞪着主人。
「……管他是贵族还是平民,死了都只是普通的尸体。」
「…………说得有理。哎,也罢。凭你的天分,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异为『黑暗潜行者
主人的声音含有自言自语般的语气。
我抱着必死决心叛变的结果,只得到了少许情报。
其中最重要的情报应该是——现在的我完全对付不了主人。
如今我已被禁止对主人做出攻击行为或于他不利的行动,所以一筹莫展;但就算没有这项禁令,我也不可能在受到绝对命令之前杀光一百二十条性命。那时我以偷袭的方式勉强杀掉两条,但就算之后没被下令停止动作,想必也是杀不死主人。
主人能使用魔术,而我没有办法对抗魔术。
本来以为只要用偷袭的方式做掉他就不用担心魔术,结果是我太小看魔术师了。
「黑暗潜行者」。这种存在又称为「潜鬼」,是我继「尸鬼」之后预定变异的对象。
根据图鉴指出,他们在不死者当中数量相当稀少,然而就算我能成功变异成那种存在,恐怕也赢不过主人。
「……变成『黑暗潜行者』之后,我就能打赢终焉骑士团吗?」
「当然赢不了,别妄想了。说来气人,那帮人是猎杀黑暗眷属的专家。就连三级骑士——我们都无法正面与之为敌。『活尸
主人举出了我变异的目标——位于遥远巅峰,最有名的一种不死者的名称。
我以为我成为尸鬼,已经获得了相当强的力量。但看样子这种想法还是太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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