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笑容可掬的莉莎,因为傻气而有点可爱的贵族少年险些失去从容。但他努力撑了下来。
接着他又看向一直没说话的真救命恩人:
“你、你呢?”
看起来这么有能力的佣兵,不会也这么俗、俗气吧?
“嗯……”
他短暂的思考了一下。
“送她去王都的时候,也顺便带我一个吧。”说完,面具青年迟疑了两秒又补上了一句。“可以的话,可以管今天的午餐么?”
真实大胃王了。
“……”少年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很厉害很像故事里做事不求回报的豪爽佣兵大哥的人也这么俗气。
嘴角一下子就垮了。
他当然不是觉得自己的命不值车马和路费,但实在是现实所迫。
他这个假期花销有点大,最近又没忍住买了撑排面的‘贵族骑士剑’(装饰品)。这个状态下又不好在跟姑姑姑父要钱,跟远在另一边的家里要就更不现实了,于是现在手头就有点……
但身为贵族,话都说出去了又反悔不是打自己脸么?这肯定不行。
总、总之回去再想想办法吧。
没什么能难倒贵族!
一定没有!
……大概。
两人好人做到底的把名叫卢锡安的异界版地傻儿(地主家的傻白甜儿子)送回了城里。
直到看着小少爷忍着身上还残余的疼痛被大惊小怪的守卫们簇拥进城主府,才算结束。
好好一个魔法师,非想要当战士。
想到路上卢锡安问身旁的佣兵要怎么才能成为像他一样的战士时那诚恳的表情,她就想笑。
除了身世和能力之外,卢锡安小少爷真是个异世版堂吉诃德――也难怪被那么明显的套路给套中了。
倒是身边这位雷锋同志……哦,她还不知道雷锋同志叫什么名字呢。
想到这里,莉莎手心向上主动伸出了手。
“莉莎,莉莎霍普金斯。”
这个世界里也有握手礼,但跟地球上竖着伸手不同,伸手的时候要手心朝上,表示自己没有夹带东西,是真心想交朋友的。
相对的,回应时也要向上展示一下。
“莱伊斯克莱曼。”
相遇三次之后,她终于知道了这个被自己冠上了‘异界雷锋’这个外号的金发佣兵的名字。
“我先去吃饭,你要一起么?”
大概是因为今天的这顿午餐有人包,他好听的声音显得格外轻快。
其他事情都可以后推,吃饭不行――他要先去刚刚卢锡安指名可以挂账在他名下的餐厅吃饭了。
“不了,我先去卖一下今天的收获。”
莉莎摇了摇头,那本来就是雷……不是,莱伊斯的要求,她去不就显得像是蹭饭了么?还是先去换钱吧,沉甸甸的金银币会让她有安全感。
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尤其是钱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莉莎和莱伊斯就此暂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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