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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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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1-05-1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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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计划生育
    有人主张把父母的关怀同其他类型的亲属选择利他行为区别开来,这种主张的道理是不难理解的。父母的关怀看起来好像是繁殖的组成部分,而诸如对待侄子的利他行为却并非如此。我认为这里确实隐藏着一种重要的区别,不过人们把这种区别弄错了。他们将繁殖和父母的关怀归在一起,而把其他种类的利他行为另外归在一起。但我却希望这样区分:一类为生育新的个体,另一类为抚养现存的个体。我把这两种活动分别称为生育幼儿和照料幼儿。个体生存机器必须做两类完全不同的决定,即抚养的决定和生育的决定。“决定”这个词用在这里是指无意识的策略上的行动。思考是否做抚养的决定的形式是:“有一个幼儿,它同我在亲缘关系上的接近程度如此这般,如果我不喂养它,它死亡的机会如何如何,那么我要不要喂养它?”另一方面,是否做生育的决定的思考形式是这样的:“我要不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便生育一个新的个体?我要不要繁殖?”在一定程度上,抚养和生育必然为占用某个个体的时间和其他资源而相互竞争,这个个体可能不得不做出选择:“我抚养这个幼儿好呢,还是再生一个好?”
    抚养和生育的各种混合策略,如能适应物种生态上的具体情况,在进化上是能够稳定的。单纯的抚养策略在进化上不可能稳定。如果所有个体都付出全部精力去抚养现有的幼儿,以至于连一个新的个体也不生产,这样的种群很快就会受到精于生育的突变个体的入侵。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
    我们非常熟悉的物种——哺乳动物和鸟类——往往都是抚养的能手。伴随着生育幼儿的决定的通常是抚养它的决定。正是因为生育同抚养这两种活动实际上时常相继发生,因此人们把这两件事情混为一谈。但从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生存机器抚养的幼儿是兄弟或者是儿子,原则上是没有区别的。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提到过。两个幼儿同你的亲缘关系是相等的,如果你必须在两个要喂养的幼儿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没有任何遗传上的理由非要你选择自己的儿子不可。但另一方面,根据定义,你不可能生育自己的弟弟,你只能在其他人生出他之后抚养他。关于个体生存机器对其他已经存在的个体要不要采取利他行为,怎样才能做出理想的决定,我们在前面一章中已有论述。我们在本章要探讨一下,个体生存机器对于要不要生育新个体应如何做出决定。
    我在第1章中提到过关于类群选择的争论,这种激烈争论主要是围绕着这个问题进行的。这是由于温-爱德华兹根据“种群调节”(populationregulation)理论提出其类群选择观点,而他又是这个类群选择论的主要鼓吹者。他认为,个体动物为了群体的整体利益,有意降低其出生率。
    [1]第127页:温-爱德华兹……又是这个类群选择论的主要鼓吹者。
    比起其他的学术异端,温-爱德华兹的境遇要好多了。尽管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大家仍然认为他对启发人们认真思考选择原理做出了贡献(尽管我觉得这样做有些过头了)。他自己在1978年豁达地撤回了自己的主张,当时他写道:
    现在,理论生物学家达成共识——想要做出一个可信模型让慢吞吞的类群选择打败迅猛的自私基因是不现实的,那些迅猛的自私基因能够带给每一个个体好处。因此我接受他们的意见。
    尽管第二个想法看上去如此豁达,但很不幸他有了第三个想法:在他新书里又反悔了。
    由于那些众所周知的原因,类群选择理论在现在比我第一版书出版时更不受到生物学家的青睐。请你不要介意地想想相反的场景:新生代已经出现,特别是在北美,他们到处散播“类群选择”一词,就如同在为新娘撒上五彩花瓣。这个词被随意地用到一些其他事物上,而这些事物原本(对我们剩下的人来说现在也是)就是另外一些东西,例如亲属选择。我知道对这种语言上的暴发户感到困扰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关于类群选择的所有问题早在10年前就被约翰·梅纳德·史密斯完美解决了,所以现在发现我们两代人之间,两个国家之间,就因为这一常用语言而分隔开来让人很气恼。更加不幸的是,那些姗姗来迟的哲学家使得这个本来就很混乱的术语变得更加混乱。我推荐艾伦·格拉芬的《自然选择、亲属选择和类群选择》,这是一个将新类群选择相关问题梳理仔细、思路清晰的著作,我也希望这最终能解决混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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