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某日某处。
编辑——更正,法官s的声音响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检察官——榎宫宣读罪状。
「被告于年初就已经收到榎宫佑——我提出之小说情节,无所作为地虚度六个月——」
抗议!暇奈尝试自行辩护。
——虽然总觉得在国外影集听过『为自己辩护是愚者』这句话,但不巧的是在场没有人站在自己这边,而且也没有理由否定「愚蠢」这一点,于是暇奈态度强悍地继续说:
「法官!检察官恣意制造坏印象!虽然小说情节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张a4大小的『备忘』不能叫作小说情节!」
再补充一点——暇奈说到这里,瞪着榎宫义正词严地说:
「既然本法庭——要问稿子迟交的罪,我强烈主张榎宫也应该列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张,但检察官摇头叹气,回答:
「法官。说起来本案——第三集是将本来预定放在第二集的内容分册出来的东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时就已经存在了。可见创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议!抗议!本来应该收录在第二集的内容,在决定分册时,为了铺陈结尾,做了大幅变更!原稿已经存在这种话分明是诡辩!」
暇奈挥拳敲打证人席大力主张,但这次换榎宫叫嚣起来。
「变更的人是你吧!伴随而来的设定矛盾,你要负起责任自行创作!」
「我就是听你这句话而自由创作,结果故事马上就无法收尾了,你敢否认吗!」
「你不要讲得这么理直气壮!想个可以收尾的设定就好了吧!」
「哈——你听到了吗,法官!当初说『重新修正架构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宫!后来却说『现在为了n○nl快死了,之后再说』……这明显违反契约——」
——白热化的法庭。一来一往的双方主张!呜呼,何人有罪!何谓正义!
在俨然如法庭剧的(先不管内容)言语应酬之中——
「——闹剧演够了吗?」
「「啊,是。」」
听到法官——更正,编辑s的冷漠声音,榎宫与暇奈一齐正坐了。
所谓的罪罚、善恶,在稿子迟交这项事实前,被当作『两边都有罪』草草处理。
真是差劲的剧本。但是法庭剧这种东西,讲得极端一点——
「难看地互相推卸责任根本无关紧要。话说回来……」
编辑s说出了不留情面的真理以后,拿出封面指着一点。
「这边——为什么不是『共著』,变成『协著着』了呢?」
——著:榎宫佑,协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谓的音乐性不合,这很常见不是吗?」
「这种宛如吵架解散的乐团使用的婉转说法是怎样?」
编辑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宫——果然还是不敢正眼看编辑s地回答:
「创作性不合……这句话真好用呢。从第一集就一再重复着『椿写了无法收尾的架构由我修正』的惯例——等到发觉时,情节、设定、架构、一句句台词全部都是我写的,最后甚至连叙述文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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