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天下,是个刑警。
就在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家睡觉的时候。
我被抓了。
原因是,有人死了,警察怀疑犯人是我。
不,这已经不是怀疑了,而是确定犯人就是我。
因为他们有确凿的证据。
指纹。
死者的尸体上,存在我的指纹。
现在,我正在熟悉的审讯室里,手上被拷着手铐,接受着成都当地警方的审讯。
“姓名?”
“何天下。”
“性别。”
“男。”
“年龄。”
“25。”
“犯了什么罪?”
“我没有杀人。”
以往审讯别人的人应该是我,真想不到我竟然有被审讯的一天。
“你是个刑警,而且你侦破的案子不少,相当有名,25岁就能当刑警队队长,可真是前程似锦。但是,你为什么要杀人?”
坐在我对面的警官一脸正气,国字脸摆在那里相当严肃的问道。
“我没有杀人!”
我再次强调道。
“好,既然你没有杀人,为什么死者的身上会有你的指纹?他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根本不可能留有你的指纹!”
他说的没错,不光是他。
我自己都想不明白。
死的人叫阿水,年纪不大,刚刚三十岁,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游手好闲,打架斗狠,在五年前因为一起抢劫的案子,被我抓进了监狱里。
老实说,我已经五年没见到他了,如果不是他出狱后来找我请我吃了顿饭,我都要把这人给忘了。
他在昨天早上出狱,然后昨天中午请我吃了顿饭,还喝了点小酒。
在饭桌上给我哭的那叫一个惨啊,说自己要改过自新,再也不乱来了,要回老家找一份事做,娶个媳妇安安稳稳生活了。
我当然很高兴,自己能从歧路上救回一个人,这是好事。
而且当时阿水承认错误的态度相当诚恳,我不觉得他是在骗我。
可是,当天晚上,他从西安到达成都之后,于凌晨四点钟,死在了他在成都的家里。
他是被人尖锐的刀子活生生捅脖子捅死的。
更奇怪的是,在他的床头柜上,沾着血迹写着几个数字。
1217
四个数字。
还是他们一个小区的老邻居听说他一个人回来了,想和他话话家常,于是就发现了他的尸体。
然后到今天晚上,成都的警方才到达我们西安,然后把我逮捕了。
按理说,我是刑警队长,用逮捕实在是太过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那小子的身上有我的指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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