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清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京城,洗劫圆明园。传,英军有内应引入,其人为龚自珍之子龚橙。 有此一传,不但龚橙百年来背定了汉奸名号,更连累乃父死后清名。
龚自珍是清朝开辟一代新风气的大家,是真正打破清中叶以来传统文学的腐朽局面,首开近代文学风气的人物。龚自珍的思想和学识在当时萌芽未发,鸦片战争后却为清末民初处于忧患当中的学子所推崇景仰。
很多人记得龚自珍那首气势霸绝的《已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唐人之后有这样挥洒自如,气韵天成的杂诗真是少见。又深有忧国忧民,奋发图强之念,益发难得。难怪入选课本代代相传。
诗是这样写,他自己也身体力行,清末时局凋暗,败象已成。究竟不是几个有识之士在诗文里振臂高呼可以挽回的。
我爱他的一首抒情小诗,非常美而有气势,诗云:“游山五岳东道主,拥书百城南面王。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他写给自己的偶像级人物宋翔凤的。宋翔凤是有清一代着名的学者,精研西汉今文经学,为常州学派代表人物之一。曾师从于龚自珍的外公段玉裁。
龚自珍虽然师从刘逢禄学习《春秋公羊》,私心却是非常爱重宋翔凤,思想上更他受影响不少,宋翔凤虽是经学文儒,但吟咏风流,时有奇气;“少跳荡,不乐举子业,嗜读古书;不得,则窃衣物以易。祖父夏楚(笞打)之,不能禁也。”
喜读古书,不耐科举正业,偷衣服去换钱买书。为此常被责打,不能禁止——如此跳脱而有成,宋翔凤在清那个萧暗严谨的时代,也算得风流人物。龚与他心性相投,相交甚欢,更称赏他:“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定庵用夸张的手法写道,在成千上万的人中只和你握了一下手,便使我衣袖留香,三年不散。就是这匆匆的握别,你的风度才识便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中。
茫茫人海,人情交往不知有多少,“一握手”,极言相会之短暂离别之匆匆。人生的确是由这样无数个短促而深情的片段组成,情谊真挚。我想起数百年前龚自珍和顾太清那一桩扑朔迷离的“丁香花疑案”,似有若无,似无若有,这一段情就像丁香花的香气,沾染在衣襟上,又何止是三年这么容易消散呢?
道光年间,北京城里爆出了一件轰动一时的绯闻。女主角是贝勒奕绘的遗妃顾太清,男主角则是一代文豪龚自珍。公案乃由一首闲诗惹起,经过某些热心人一渲染,变得香艳炙口,亦假亦真。绯闻的直接结果是王妃顾太清被逐出王府,沉沦市井数十年,龚自珍引疚自责,带着一车破书惶惶离开京城,途中暴卒于丹阳。
引出风流公案是他另一首已亥杂诗:“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
临风递与缟衣人。”
这其实也就一抒情之作而已,但其时龚自珍文名已盛,属于名人一类,一首诗出,基本上很快全城皆知。本来这样也没什么,引人想象的是这首诗后面的小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太平湖畔距贝勒王府不远外就有一片茂密的丁香林,龚自珍常留连其间,所以写了这首诗,这也罢了,但诗中提到的“缟衣人”使人们很容易想到顾太清身上。因为她住在“朱邸”王府中,孀居的她又常着一身白衣裙,她与龚自珍是诗友,龚氏写成这首“情诗”不是给她还能给谁?
赶巧的是,龚自珍在写了这首“已亥杂诗”后不久,又鬼使神差地写了一阕记梦的词:
明月外,净红尘,蓬莱幽谧四无邻;九霄一脉银河水,流过红墙不见人。惊觉后,月华浓,天风已度五更钟;此生欲问光明殿,知隔朱扉几万重。
——《桂殿秋》
乐于挖掘名人隐私的人民大众读完这首词后,兴奋可知。觉得找到了龚和顾太清幽会的证据,这首词正是二人私会偷欢的描写。清朝时的人对于男女之防,已经是变态般严谨,而且对于男女关系方面的流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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